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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执行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    时间:2016-05-20 点击量:

    各实验单位:    

    根据校设〔2016〕17号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实验室现将实验单位缴费流程作如下调整:  

    1.     华中科技大学校内实验单位按原缴费流程办理;

    2.  校外实验单位请先下载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标准》;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申请单》,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来我校按照规定流程办理。具体文件见通知后附件2、附件3。

    3.   校外实验单位付款信息:

    收款人

    全称

    华中科技大学

    账号

    42001127145050000610-0001

    开户银行

    建行武汉喻家山支行(105521000893

    付款备注信息:模具0110110002

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实验平台

     2016年5月19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 附件1: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管理暂行办法》  

      附件2: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标准》  

      附件3:《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合同申请单》     

     

    通讯地址:  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先进制造工程大楼西楼

    邮政编码:  430074

    联系电话:  027-87554405

    E-mail:  matproc@hust.edu.cn